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告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省科协学会部。 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含基础科学研究、技 术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研究等)的在职人员。 第二条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精 神,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健康状况适应拟晋升岗位工作要求。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二)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担任本学科副研究员职务。 (三) 经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四) 经全省计算机A级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第四条 评审条件 (一) 学识与水平 1.经过答辩或测试表明具有系统和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较深的造诣,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某一领域有重要学术意义和科学价值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在学科建设和课题研究中起指导作用。 (二) 经历与能力 1.任副研究员职务期间主持过国家或省重点研究课题,能解决本学科领域复杂、重大、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或独立从事过某一专业课题的开创性研究;或参加过国家或省重点科研项目和攻关项目并取得重大进展,或主持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取得显著成就。 2.培养2名以上研究生或指导3名以上副高、中级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工作。 (三) 业绩与成果 在担任副研究员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以下第1款或第2、3、4、5款中的任何2款,并同时具备6、7、8款中的任何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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