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任务为具体依据。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1. 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开拓进取, 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由于客观原因,虽有工作过失,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无造成严重后果,或界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于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 专业技术人员各考核等次的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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