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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2-2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职[2000]05号 【执行日期】:2000-2-2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职[2000]05号
【字体: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00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今年,各系列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海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琼人劳[1997]14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与推荐、材料受理等事项。凡未按规定办者,系列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申报材料,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未能达到要求的,停止个人及所在单位当年度的申报权。因未按规定申报而未被发现予以评审通过的,不得核准其任职资格。
          各系列主管部门必须对所受理的材料严加审查、把关,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规范;否则,不得提交评委会评审。
           ——对所有破格申报者,系列主管部门在受理期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任职业绩进行鉴定。对学历破格申报者,侧重鉴定其论文、论著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资历破格申报者,侧重鉴定其代表性工作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所反映的业务能力。
          4.严格过程管理。尤其对评委会组建与评审过程的管理。
          ——凡“海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预备成员专家数据库”中专家数量与专业分布达到组建评委会要求的系列和专业,其评委会的组建完成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评委会主任可由我厅和系列主管部门共同商定。
          ——各高中级评委会评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加强对评委会评审过程的检查、监督与指导。严格把握评审条件,任何评委会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评审标准。
          ——建立评委会评审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今后组建评委会的重要依据。有关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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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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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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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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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省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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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完成我省首次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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