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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2-2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职[2000]05号 【执行日期】:2000-2-2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职[2000]05号
【字体: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00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实行竞争择优聘任。建立规范化的聘任程序,实行个人申请,人事部门审核推荐,通过公开答辩等竞争办法,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行政领导择优聘任上岗。聘任工作坚持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强化聘约管理。用人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双方在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聘约,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作为实行聘后管理的依据。聘约必须明确规定职务聘任期限、专业工作目标和职责、待遇及培训、劳动保护、解除与变更聘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严格任期考核。用人单位要以岗位职责和聘约为依据,建立起适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岗位特征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完整、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实施办法,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制度化的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可以续聘、晋升,还是解聘、辞退的依据。真正建立起优胜劣汰、公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
          (三)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和推行局限于城镇、局限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最近,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这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职称工作新的任务、新的使命,也是职称工作全方位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体现,是职称工作在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上实现“三个突破”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把它作为今年我省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确实抓紧、抓好。
           1.确定三亚市、琼海市、澄迈县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试点地区。由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深入试点地区进行调查研究,了解试点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状况、农民队伍的专业分布与素质状况,广泛听取当地政府与农民关于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它市县今年主要解决过去有关部门评审的农民技术员职称确认问题,有条件的市县也可选择一个乡镇或一个专业开始评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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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同意印发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问题的函
 本省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首次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抓紧完成我省首次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实行全国统考或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备选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2000年“特贴”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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