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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2-11-19
【法律文号】:穗劳社工[2002]13号 【执行日期】:2002-11-19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穗劳社工[2002]13号
【字体:  
关于企业推行岗位工资制度的意见

  4) 大量,100万元以上
  11.岗位管理员工总数
  按照总公司党政工团组织架构确定的管理范围,岗位所管辖的员工总数(含直接和间接管理人数)
  1) 没有
  2) 1至10名
  3) 11至30名
  4) 31至80名
  5) 81至250名
  6) 251至1000名
  7) 1001至3000名
  8) 3000名以上
  12.岗位直接管理人数
  按照总公司党政工团组织架构和层级管理原则,岗位所直接管理的员工数
  1) 没有
  2) 1名
  3) 2至5名
  4) 6至10名
  5) 11至20名
  6) 21至30名
  7) 40名以上
  13.岗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影响程度
  1)失误所造成的后果影响甚小,错误的原因大多因疏忽所致,易于纠正。
  2)失误仅影响某一部门或职能,可能造成使用不全面或不准确的信息。但只要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纠正错误,仍能达成部门的总体目标。
  3)失误仅对总公司的小部分业务活动有影响,亦可以影响到其他部门,一般导致相当的工作延误、降低效率或增加开支。
  4)失误影响总部内部和不同总部之间的业务结果或利润,对总公司总体运作可能有一定影响,员工生产率或客户态度亦相应受到影响。
  5)失误影响总部内部和不同总部之间的业务结果或利润,对总公司业务或声誉可能有影响,需要公司管理层采取行动纠正错误。
  6)失误对总公司主要部门以及当前和未来的状况产生严重的影响,包括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或总体财政状况。
  14.岗位所需受教育程度
  1) 初中(九年教育)
  2) 高中(十二年教育)
  3) 中专(二至四年)
  4) 大专
  5) 大学本科
  6) 硕士
  7) 博士
  15.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年限
  具有与第14项要素要求的教育程度一致的人员,在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需具备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
  1) 1年以内
  2) 1年——2年
  3) 3年——4年
  4) 5年——7年
  5) 8年——11年
  6) 11年以上
  16.岗位所需技能或专长
  1)具备一至二年之有关工作经验或训练,以及管理岗位的相关知识;或要求具备员级技术职称。
  2)具备三年至五年之有关工作经验或培训,可以负责一般不太繁杂的任务;或要求具备初级技术职称
  3)具备多于五年之有关工作经验,拥有本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广泛地运用专业知识来处理繁复的工作或指导他人;或要求具备中级技术职称。
  4)具备多于十年之有关工作经验,是某一范围的专家。具有相当权威,能够对公司作出相当的贡献;或要求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5)在高级管理层中具有相当权威,在改善公司的专业知识过程上担当一个重要的角色。
  6)在最高管理层中担当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拥有不同范围的专业知识。该职位需在某一行业中具有领导地位及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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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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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省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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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广州市2007年区、县级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表格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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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诊断医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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