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企业要制定岗位绩效的考核标准。绩效考核应当建立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之上,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且考核标准应具有激发潜力的作用,考核的标准应可衡量。 (七)企业要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实行竞争上岗。 (八)企业岗位工资制度的制订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条件不足的企业可委托专业科研机构协助实施。 五、推行岗位工资制度是一项涉及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工作,企业应依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规定,将岗位工资方案或其他工资改革方案提交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也可将企业岗位工资制度作为工资集体协调的内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确认本企业岗位工资制度。为推广和交流企业实施岗位工资制的经验,市直属企业和较大型的企业可将本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报本局备案。 附件: 广州地铁总公司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摘录) 薪酬制度改革是广州地铁总公司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为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2001年总公司聘请广州劳动管理协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组为总公司薪酬制度改革的顾问,帮助总公司对管理(技术)人员进行薪酬方案的设计。根据咨询项目组关于地铁总公司薪酬设计建议方案,结合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目前总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制订了总公司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并考虑企业当前的实际,此次制订的薪酬方案并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政府对企业改革的深化,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薪酬制度。 一、 薪酬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外部公平性:参考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力争与市场薪酬保持一致;内部公平性:考虑不同岗位间的薪酬差别,尽量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相匹配。 (二)效率原则——实行效率优先的原则,以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为出发点,重点考虑岗位责任、工作难度、能力要求、工作业绩等因素,从而更有效地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员工自身素质。 (三)效益原则——结合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坚持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四)合法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五)稳步推进原则——尊重历史,注重现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薪酬制度相对的稳定性,逐步过渡到与市场薪酬水平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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