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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3-2-9
【法律文号】:穗劳社法[2003]1号 【执行日期】:2003-2-9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穗劳社法[2003]1号
【字体:  
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疗费审核等五项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本局《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疗费审核工作规范》、《专(兼)职工劳动监察员任命工作规范》、《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聘任工作规范》、《技工学校开办、更名审批工作规范》、《社会力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工作规范》已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本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附:生育保障定点医疗费审核工作规范表 见表
  专(兼)职劳动监察员任命工作规范表见表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聘任工作规范表见表
  技工学校开办、更名审批工作规范表见表
  社会力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工作规范表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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