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现将监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四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四部通知要求,对本市县1998年以来的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尤其对这三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章问题要逐一清查,登记注册,并立即进行整改。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和领导自查自纠工作,决不能走过场、敷衍搪塞。在自查中如果发现违规违章、违纪违法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我省将成立以分管省领导主持,由有关厅局参加的专门机构,进行四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市县在自查基础上,准备好材料,以备抽查。 附:《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监发[2000]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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