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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7-27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函[2000]136号 【执行日期】:2000-7-27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函[2000]136号
【字体:  
关于警衔津贴计入基本工资问题的函复

  海南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警衔津贴可否计入基本工资发放辞职金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警衔津贴系人民警察工资构成的基本部分,应计入人民警察辞职后发放辞职金的工资的基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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