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申请人能提供证明人、现场勘验材料等可靠证明材料的。 三、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报《工伤事故报告书》、《因工伤亡确认书》,填报的主要事项为: 1.伤亡事故发生的单位、姓名、时间、地点、填报日期、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 伤亡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受伤程度; 3. 伤亡事故抢救情况及医疗机构初步诊断情况; 4. 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主要责任; 5. 伤亡事故后采取的主要措施; 6. 证明人。 (二) 申请人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医疗机构的初次伤亡医疗诊断证明材料; 2. 了解事故真实情况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名的伤亡事故证明材料; 3.伤亡人员身份证明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 4.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交警部门的裁决书或意见; 5.伤亡人员属特种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提供特种专业技术上岗证; 6.伤亡人员属用人单位的司机的,应当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 (三)申请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因工伤亡确认书》各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因工伤亡确认书》各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