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原中央行业统筹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精神,现就200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1年统筹年度银行利率。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2月20日期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25%,2002年2月21日至2002年3月31日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98%。平均利率为2.22%。 二、200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情况。2001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为10318元/年,比2000年净增1708元/年,增长率19.8%。 三、2001年统筹年度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确定和计息办法。根据银行利率并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现确定:2001统筹年度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为4.22%,其中,2001年3月31日以前的储存额计全息,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的储存额计半息,即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