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云南省劳动保障厅 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2-4-28
【法律文号】:云劳社[2002]69号 【执行日期】:2002-4-28
云南省劳动保障厅 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云劳社[2002]69号
【字体:  
关于华侨农(林)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00]211号文件)的精神,从1999年10月1日起,我省10户华侨农(林)场的场员、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行属地化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华侨农(林)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促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现针对当前华侨农(林)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云政发[2000]211号文件中有关华侨农(林)场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0]44号)和省政府第50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并充分考虑了华侨农(林)场的特殊性,制定的一个专门性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因此,在华侨农(林)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云政发[2000]211号文件中已作出了明确规定的,按云政发[2000]21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按云政发[2000]212号文件执行。
  二、有关地、州市、县和华侨农(林)场要按照经省华侨农(林)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审定的一次性补偿费用3年支付到位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负担补偿费用的及时到位。
  三、补偿费用分年支付到位,但不应影响场员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各地、州、市、县不得以此为由,延迟建帐时间或拖延建帐工作,目前尚未建帐的,应在2005年5月底前完成建帐工作。各地应根据一次性补偿费用的到位情况,将补偿费用作为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记录,其中,省级负担的补偿费用已分年度足额到位,按规定直接纳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各地应按云政发[2000]211号文件确定的资金数额,将省级负担的资金分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记入场员的个人帐户。华侨农(林)场院职工、场员均不再补缴1995年10月1日至1999年9月30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和场员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利息的计息时间,从资金的到位时间开始。
  四、华侨农(林)场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云政发[2000]211号和云政发[2000]212号文件的规定计发,具体办法不再另行制定。所需资金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由此出现基金收支缺口的,可由地州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省级核实并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五、由于10个华侨农(林)场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自2001年起开始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应对1999年10月1日至具体组织实施前、已由华侨农(林)场发放的离退休金进行认真的清理,符合统筹项目规定的部分,可采取抵顶单位缴费补发补缴同步的办法处理。
  六、原3户改革试点华侨农场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继续维持原办法。
  各有关地、州、市、县劳动保障、财政、侨办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协调,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主动地做好华侨农(林)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促进我省华侨农场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有企业年金移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和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和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5号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