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劳动保障局: 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的同时,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2002年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3500.5万人,较上年增加110.8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70.3万人,比上年减少11.8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192.2万人,比上年增加6.1万人;各地购买公益岗位安置1.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2.2万人,比上年增加2.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年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中心人数16.5万人,全年出中心9.37万人,其中有5.94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国企下岗职工在中心人数7.07万人。全年筹集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5.63亿元,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在中心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全省已有16个市和45个县(市)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劳动力市场,全省建立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767个,初步建立了具有职业介绍、信息发布、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办理、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功能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年登记求职人数58.2万人,介绍成功33.6万人,介绍成功率57.7%。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人数603万人,其中向外省输出490万人。 全年有17万名失业和下岗职工参加了再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合格人数15.8万人,培训后再就业人数8.9万人。2002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97所,当年招生1.70万人,毕业学生1.26万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6.3万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469所,全年培训各类人员13.1万人。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40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5118人。全年共有15.15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13.76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2002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329.5万人,离退休人员102.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3万人和7.3万人。全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49.6亿元,中央财政补贴19.6亿元,地方财政补贴1.8亿元,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4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9.4亿元。全省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面达到99.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