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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县劳动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范监督管理行为,确保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2001年第11号令)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保障部2001年第12号令)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金监督体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要求,于今年年底前筹建成立由政府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稳步推进基金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报表报送制度。一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拟定举报案件处理办法,规范运作程序,建立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汇报报告制度。各地、市基金监督机构应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汇总填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季度分析报表》(附表1见表)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此外,每半年上报一次总结分析报告;二是建立回收挤占挪用基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回收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汇总填报《回收纠正1998年4月后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月报表》(附表2见表)和《回收纠正1998年4月后社会保险违纪基金情况月报表》(附表3见表)、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汇总填报《回收纠正1998年4月前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季报表》(附表4见表)、《回收纠正1998年4月前社会保险违约基金情况季报表》(附表5见表)及《回收纠正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季报表》(附表6见表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对于报送及时、回收得力、进展较快的地、市,将给予通报表扬,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社会监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网”的要求,(劳社厅[2001]196号),我区近期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区本级及各地、市、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以便建立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网,因此,请各地、市、县尽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并于11月10日前由地、市统计汇总填报《广西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统计表》(附表7见表)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 四、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建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基金监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是开展基金监督工作的组织保证。在地、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在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基金监督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推动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明确职责,配备掌握社会保险政策,既懂财务、审计业务,又了解金融、保险、法律知识的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干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以尽快建立我区内在的自上而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体系,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通力合作,加强部门配合。基金监督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监督管理机构要主动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同心协力做好基金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开创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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