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1-10-19
【法律文号】:桂劳社基监字[2001]4号 【执行日期】:2001-1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桂劳社基监字[2001]4号
【字体:  
关于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劳动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范监督管理行为,确保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2001年第11号令)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保障部2001年第12号令)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金监督体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要求,于今年年底前筹建成立由政府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稳步推进基金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报表报送制度。一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拟定举报案件处理办法,规范运作程序,建立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汇报报告制度。各地、市基金监督机构应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汇总填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季度分析报表》(附表1见表)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此外,每半年上报一次总结分析报告;二是建立回收挤占挪用基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回收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汇总填报《回收纠正1998年4月后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月报表》(附表2见表)和《回收纠正1998年4月后社会保险违纪基金情况月报表》(附表3见表)、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汇总填报《回收纠正1998年4月前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季报表》(附表4见表)、《回收纠正1998年4月前社会保险违约基金情况季报表》(附表5见表)及《回收纠正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季报表》(附表6见表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对于报送及时、回收得力、进展较快的地、市,将给予通报表扬,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社会监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网”的要求,(劳社厅[2001]196号),我区近期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区本级及各地、市、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以便建立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网,因此,请各地、市、县尽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并于11月10日前由地、市统计汇总填报《广西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统计表》(附表7见表)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
  四、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建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基金监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是开展基金监督工作的组织保证。在地、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在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基金监督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推动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明确职责,配备掌握社会保险政策,既懂财务、审计业务,又了解金融、保险、法律知识的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干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以尽快建立我区内在的自上而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体系,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通力合作,加强部门配合。基金监督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监督管理机构要主动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同心协力做好基金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开创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新局面。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办法和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关于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成立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关于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托收凭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合作基金会清偿债务专项贷款管理办法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