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环境保护局: 自治区政策法规室转来你局《关于事业单位行政待遇单位的干部是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依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规定,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失业保险,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不能例外。 二、关于事业单位及其职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问题,按我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失险字[2000]2号)精神办理。请你们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落实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个人缴费部分则由单位按规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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