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甘肃省技工学校调整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甘肃省技工学校调整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加快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技工学校的调整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 调整改革的方针 根据我省劳动就业工作的实际,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国家推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从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出发,推进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的改革调整,通过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技工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提高培训层次,突出技工教育特色,服务劳动就业。 二、调整改革的目标 通过联合、合并、协作等方式,对技工学校进行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培训和就业的紧密结合,逐步构建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布局合理、服务就业,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的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训体系。 三、调整改革的任务 1.调整布局结构。从构建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的总体目标出发,通过对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按照市场化、社会化、多样化的办学要求,积极发展高级职业培训,组建培训集团和综合性培训基地,鼓励技工学校走联合发展之路,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2.调整专业设置。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实施西部大开展战略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以及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技工学校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适度调整"第二产业"的专业设置,扩大和发展"第三产业"、复合型专业以及适应城乡劳动者就业需要的专业。 3.调整办学模式,拓宽培训渠道,扩大招生范围。积极进行技工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4.调整培训内容。在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上强化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内容的综合性、实践性和适用性。 5.调整培训期限。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培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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