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油勘探局人事劳资处: 你局报来《关于一次性结清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工伤残补助的请示》(长局人劳字[2002]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庆油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照《甘肃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甘劳社发[1997]175号)的原则,制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工伤待遇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劳发[1998]30号)中关于工伤鉴定的程序和《甘肃省劳动鉴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甘劳发[1996]158号)组织工伤鉴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工伤待遇所需经费由企业自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