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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厅局: 现将《江苏省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国及其省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江苏省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 根据全国职教会议精神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培训内容、形式的改革,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服务;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与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相适应,主体多元、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点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二、目标任务 (二)今后3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尤其是重点做好再就业培训和技工培训工作,提高下岗失业人员、青年劳动者、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其基本任务一是强化再就业培训,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二是在全省普遍推行创业培训,力争使成功创业率达到50%;三是使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镇新生劳动力扩面达到95%;四是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使技工培训特别是高级以上技能等级培训占到培训总量的25%;五是在职职工的技术等级在"九五"基础上再普遍提高一个技术等级,使65%左右的技术工人都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初中高技能构成比例提升到20:60:20。 三、落实"三年百万"再就业培训 (三)实施第二期"三年百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广泛动员社会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参与再就业培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行业组织以及企业集团的作用,动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充分调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共同开展再就业培训。制定标准、规范工作程序,通过资质认定,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形成再就业培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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