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审计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湖南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2-11-14
【法律文号】:湘劳社发[2002]194号
【执行日期】:2002-11-14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审计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湖南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
湘劳社发[2002]194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停止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计划经济下的职工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这种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显现。一方面,由于医疗机构和职工个人双方都不承担医疗经济责任,造成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财政和企业不堪生负;另一方面,由于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不同单位之间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异过大,许多单位拖欠职工医疗费的问题日益严重,职工看不起病、报不了医疗费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为了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逐步走上法制的轨道,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提供重要保证"的指示,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6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停止实行职工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湘政发[1999]15号)文件精神,从1999年9月起,我省各市、州、县已按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机制启动运行,三年多时间的运行证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革除原有医疗体制弊端,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在全省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停止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已势在必行。在停止实行职工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后,对未按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得列入生产成本和报销范围。属于企业的,各级 税务部门不得在征收所得税前扣除;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由同级成财政部门相应抵扣财政预算拨款。
二、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除电力、铁路和水电八局等行业外,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一是所有医疗保险基金都要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筹集、管理和支付。二是要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及基金征缴考核奖励等与医疗保险相关的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审计和监督。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调整企业工残人员护理费标
下一条:
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关于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
·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将低收入家庭人员和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认定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批复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关于基本医疗参保人员“非典”患者及疑似病人救治费用结算的紧急通知
·
关于停止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适当调整省直管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关于建立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农村公务员医保政策
个人在社保投保,医疗都保括哪些,在安徽
想问一下我在厂里了社保我想查一下里面有没有钱我怎么查啊
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种医疗保险都可以报销吗?
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
LEEP刀手术做完,费用比较高,可以用医保报销一部份嘛
有农村医疗保险的是否可以不交社会医疗保险
玉溪医疗保险是否能跟随户口转到昆明
医疗
福州市“乙肝患者”(参加市医保)是否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长沙县城镇居民医保惠泽千万家
大连:大学生今年9月纳入医保
北京: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报销
广州肝肾移植术后花费可报销
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逾46万人
乌鲁木齐低保户参保就医享受双保险
成都居民住院门槛费降低 报销范围扩大
宁夏近千名退休专家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
海南出台新规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山西人 全民入医保
相关劳动法解析
城镇民居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民居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办法
城镇民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构成与待遇补偿
城镇民居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和缴费办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