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2-3-28
【法律文号】:川劳社法〔2002〕6号 【执行日期】:2002-3-28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川劳社法〔2002〕6号
【字体: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办发[2001]22号)及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专项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原则,我厅对本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的废止及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3月28日第30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该目录予以公布。请各地认真贯彻中办发[2001]22号文件精神,做好本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书面报省厅法制处。
  附件:1、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表
                 2、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表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全国铁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和废止烟草工业劳动定额定员有关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日报在工会工作全局中重要作用的通知
·关于举办环迅杯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武警部队转业志愿兵集中移交工作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评选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废止“川劳险[1998]48号文件”的通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转发《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行政法规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通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劳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