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1-8-25
【法律文号】:沈劳发[2001]37号 【执行日期】:2001-9-1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沈劳发[2001]37号
【字体:  
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局、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市直委、办、局(公司、集团),中央、省驻沈单位:
  现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IC卡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的凭证。
  第三条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 IC卡,严禁涂改证件或转借给他人。如有遗失,应在丢失之日起10天内办理注销、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的,医疗费用自负。
  第四条 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参保人员也可自主到定点药店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未列人该范围的药品一律为自费药。
  第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卫生部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病人住院指证必须符合国家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可以门诊治疗的病人,不得收治住院。
  第六条 门诊用药量原则上急性病3日量、慢性病7日量,肝炎、结核病、精神病等不超过28日量。住院病人病愈出院时原则上不予带药,慢性病确需带药继续治疗的,不超过7日量,肝炎、结核病、精神病等不超过15日量。
  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部分,应由个人以现金结清。
  第八条 参保人员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查验其医疗保险证、IC卡,发现医疗保险证、IC卡有伪造、冒用或涂改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扣留并及时报告经办机构。
  第九条 参保人员住院后,应将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交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应从患者住院之日起填写诊疗项目等费用明细,并由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签字。无故拒绝签字或发生争议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调解决。出院结算时,医疗保险证、IC卡返还本人。
  第十条 参保人员住院时,个人应预先交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出院结算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进行结算。
  除因急诊、急救发生的住院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本文共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将低收入家庭人员和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
·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
·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医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通知
·关于调整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人均定额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通知
·关于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体检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