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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2-11-20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2002]253号 【执行日期】:2002-11-20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2002]253号
【字体: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厅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再就业工作,现将《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培训就业处联系。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坚定执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两会"(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当前做好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我省实际,在近期内研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再就业工作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二是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三是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四是充分重视职业培训在促进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机制。五是对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能力较弱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六是全面贯彻中央和我省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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