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2-6-26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2002]149号 【执行日期】:2002-6-26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2002]149号
【字体:  
关于调整2002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2002年度(适用期至2003年6月30日)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执行每周工作40小时,折算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69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50元(执行每周工作40小时,折算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9元),适用于琼山市、琼海市、儋州市。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0元(执行每周工作40小时,折算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9元),适用于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各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关于调整200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公布最低工资规定
·关于调整200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劳动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农垦系统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