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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2-4-29
【法律文号】:粤劳社[2002]94号 【执行日期】:2002-4-29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粤劳社[2002]94号
【字体: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在统一的业务规范、统一的总体设计基础上,以建立统一的业务管理软件为目标,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全省统一业务管理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在设计开发时,应尽可能做到新系统能兼容原有系统的业务数据,确保各项业务的平滑移植,并充分考虑到原有系统向统一软件并轨的各种可行办法。
  树立系统维护、人员培训的思想,要将维护工作、人员培训列为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在建设期就要筹划系统维护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确保系统建成后正常运行,并随着事业的发展不断改造和升级。
  (二)原则
  系统建设遵循如下原则:
  1.统一规划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制定全省系统建设规划和方案,报劳动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备案,各市劳动保障局按照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本市系统规划,报省劳动保障厅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2.统一标准
  系统建设在规范标准方面要做到五个统一,即采用统一的业务规范、统一擞 据标准和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统一的网络互联标准、统一的IC卡标准、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系统各项标准必须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部(省)颁标准。各市可对全省标准进行适当扩充。
  3.注重效益
  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公共基础线路以及省市统一网络互联大平台;要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开发的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以及业务软件,避免重复开发;要根据实际需要、经济情况以及信息技术状况,确定系统建设的规模和软硬件档次,使系统建设既节约费用又适度超前,并具有广泛的扩充空间,力争以最少的人力、物力投入获取更大的效益。
  4.分步实施
  选择最迫切的业务作为突破口,按照系统工程的方法,分阶段、科学、扎实地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5.分级建设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本级系统建设。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帮助下有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系统建设工作,下级部门要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6.技术成熟先进
  以实际需要确定系统的功能结构与建设规模,处理好实用性与先进性的矛盾,既要采用成熟的、先进的技术,又要避免脱离实际,过于超前。
  7.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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