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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2-4-29
【法律文号】:粤劳社[2002]94号 【执行日期】:2002-4-29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粤劳社[2002]94号
【字体: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
  为尽快提高我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要点》,结合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要点》,结合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03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个与劳动保障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业务功能完整、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管理模式先进的,与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及国家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现劳动保障业务处理计算机化;以适用、及时的业务信息为基础,以客观科学的统计分析为手段,为劳动保障工作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为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二)近期目标
  系统将在2002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1、制定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业务管理规范和计算机处理规范。
  2.完成系统的总体设计和分系统的详细设计,并对系统进行开发。
  3.扩充和完善系统内各资源数据库格式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
  4.完善和推广全省劳动力市场统一软件。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在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前提下,确定系统建设的进度和各项工作目标。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以事业发展最为需要信息化支持的业务为系统建设突破口,首先予以开发建设,以此带动全系统建设。
  坚持一体化的设计思想,以实现网络互联、资源共享为设计目标,主动、积极组织系统开发。系统内各子系统上下层网络必须顺畅,衔接互联为一个整体;系统必须留有与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省社会保障系统相衔接的接口,并为将来发展留有充分余地。
  坚持开发、推广一起抓的方针,在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从基础建设和规范基层数据入手,对各个子系统成熟一个,开发一个,推广一个,并在推广中形成完备的运行机制,保证系统的效益。在开发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对已有系统进行改造,尽量利用和发挥已有系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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