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2-9-17
【法律文号】:琼财会中[2002]1053号
【执行日期】:2002-9-17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琼财会中[2002]1053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编委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海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根据《海南省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琼财会中[2000]316号),我省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实行银行统一发放到个人账户的管理方式。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实行工资统一发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规范财政供养范围的原则。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按各自分工,相互配合,准确核定人员编制,严格按编制进入,合理确定财政供养范围。
(三)坚持发放项目,标准规范统一的原则。根据国库集中统一支付的需要,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工资的执行项目、标准进行清理、保证工资执行项目、标准规范、统一,增强个人开支项目、标准的透明度。总的要求是:工资发放项目必须统一;工资发放数额必须达到海南经济特区统一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市县可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省政府规定的比例,决定工资的浮动比例。
(四)坚持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在经费预算安排上,要优先保证工资支出的需要,特别是财政困难的地方,要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确保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五)坚持高效和优质服务的原则。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直接涉及个人切身利益,要确保人员、工资项目、工资标准准确无误,工资代发银行要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实施范围、内容
(一)工资统发人员是指由省、市(县)、乡(镇)三级财政供养的人员。纳入工资统发的财政供养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民团体的编制内在职职工、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原全额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职工、分流人员、离休人员。在职职工、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须分别造表报送。
省直驻外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省级除外)、原差额管理单位、转制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人员和社会保障机构发放离退休费的人员暂不纳入本次工资统发范围。具体统发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另外行文规定。
本文共
3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印发《海南省2002年企
下一条:
转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
·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
·
关于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2008年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的通知
·
关于对海南省2007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
关于印发《海南省2006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意见》的通知
·
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
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
关于海南省2004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复函
·
海南省2003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工资3000月,过年请假2天,工资是30/3000*(30-10年假-元旦3天-请假)这样的算法对吗
09年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低于当地公务员
学校提留教师绩效工资的20%用于领导职位津贴合理吗?
我病了有权请假吗
辽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工勤岗职工的工资可以进行二次分配吗
我想问一下,一个在编的教师,如果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再上班,能请长期病假吗?工资怎么发放?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事业单位吗?
请事假,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08年公司没和我签合同,给我500元每月,无任何补贴,请问公司触犯了新劳动法的哪些章程。
规定年薪6万,但工作了4个月,公司要裁人,这4个月的工资怎么算?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四川拟拨1.5亿发放职工奖金和加班费
北京:国企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春节前有望出台
佛山有望解决代课教师及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
东航管理层开始实施降薪 最大降幅达30%
八成“海归”中意上海 月薪要求3001-8000
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议:按时付酬将纳入领导考核
城市最低工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影响吗?
北京:国企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出台
江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
禅城教师平均工资接近公务员
相关劳动法解析
什么是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
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监管
农民工工资八成被追回
我国将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劳动保障部布置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
华福周副部长在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