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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就业训练中心: 你中心《关于保留原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增加鉴定工种的申请》收悉。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取消原"辽宁省就业训练中心按摩师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辽宁省就业训练中心计算机文字录入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成立"辽宁省就业训练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工种:按摩师(46-013) 鉴定工种: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36-042) 鉴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新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餐厅服务员(046-010)、客房服务员(04-003) 鉴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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