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颁布日期】:2001-6-7
【法律文号】:辽财会字[2001]196号 【执行日期】:2001-6-7
辽宁省财政厅
辽财会字[2001]196号
【字体:  
关于2001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2001]5号)精神,现将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今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
  有关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继续按省财政厅《关于1999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会字[1999]30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省人事厅《关于2001年全省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列入职称评审条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0]110号)文件规定扩大试点要求确定,从今年起在会计专业将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列入职称评审理条件,申报人员须取得辽宁省专业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规定的免试验条件除外)。
  二、会计专业考试与考核评审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1]5号)文件要求,今年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实行考试和量化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今年继续在参评人员中实行量化考核评审的办法,将不再进行专业答辩,改为由出题考试,以考代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集中考试,考前将提供复习范围。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量化考核评审,符合辽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标准,并参加会计专业考试合格方可进行评委会议评审。
  三、资格证书
  经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议表决通过的报评人员,按省人事厅要求统一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辽宁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高级),申报人员须在报卷时提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
  四、报卷时间
  报卷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10日
  附件:1、《辽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标准表》(略)
  2、《辽财会字[1999]309号文件(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总工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6年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安置原杨矿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省开展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辽宁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辽宁省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