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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2001]5号)精神,现将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今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 有关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继续按省财政厅《关于1999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会字[1999]30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省人事厅《关于2001年全省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列入职称评审条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0]110号)文件规定扩大试点要求确定,从今年起在会计专业将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列入职称评审理条件,申报人员须取得辽宁省专业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规定的免试验条件除外)。 二、会计专业考试与考核评审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1]5号)文件要求,今年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实行考试和量化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今年继续在参评人员中实行量化考核评审的办法,将不再进行专业答辩,改为由出题考试,以考代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集中考试,考前将提供复习范围。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量化考核评审,符合辽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标准,并参加会计专业考试合格方可进行评委会议评审。 三、资格证书 经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议表决通过的报评人员,按省人事厅要求统一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辽宁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高级),申报人员须在报卷时提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 四、报卷时间 报卷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10日 附件:1、《辽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标准表》(略) 2、《辽财会字[1999]309号文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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