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油勘探局: 你局(辽油发[2001]28号)收悉,经研究,为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意你局及辽河油田分公司所属2.8万名职工,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体改革部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重新就业人员,按《辽河石油勘探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接续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并委托辽河石油勘探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代行管理。养老保险的缴纳按征缴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辽河石油勘探局《关于辽河油田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请示》(略) 2、《辽河石油勘探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接续暂行管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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