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在工程、农业系列评定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发[1997]37号)精神,现将1998年我省聘任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8年度经批准的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聘任后兑现工资的时间一律从1998年1月起执行(含经批准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中已离退休人员)。 二、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的《资格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核发。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厅(局)人事处务于8月15日前,带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人员名单及免冠照片1张(1寸),到省人事厅职称处邻取《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