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局: 现将《辽宁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并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 附件:《辽宁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定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辽宁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定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1998~2000年) 为贯彻《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关于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根据劳动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1997年~2000年)》和《辽宁省职业技能开发"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则》,现对我省在1998年至2000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落实我省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建设的总目标,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步伐,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的原则,树立为劳动者服务、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我省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社会化管理方向。即建立在国法律政策指导下,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指导、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施的评价认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工作体制; 2.坚持为就业服务的方向。把职业技能鉴定做为职业技能开发与就业的结合点,通过与就业准入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3.坚持为企业服务的方向。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为出发点,增强企业技术实力,促进企业发展。 4.坚持统一的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规范。面向劳动力市场,确保鉴定质量,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在我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为目的,以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质量可靠、程序统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由4个系统构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明显扩大:到2000年,国家和省规定的76个工种及其他社会覆盖面较广的热点工种的大部分实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对象覆盖面明显扩大;向乡镇企业延伸,向第一产业延伸。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为社会认可,为用人单位接受,使之真正成为就业上岗的主要凭证。职业资格证书与就业制度衔接,规定的主要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得到有效控制。在技术复杂、通用性强、涉及国家财产、人民健康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中,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大部分企业和大部分行业的主要工种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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