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2年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的确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2002年安置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今年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仍按国发]1995[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职务工资以军队转业干部参加2001年10月1日增资后的本人原军队职务工资数额为基数进行套改,严格执行套改后的职务工资档次不超过地方机关同等条件人员4个档次。 现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的《军队军官、文职干部基本工资标准表》,将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基本工资标准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基本工资标准表。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