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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01年的人事计划工作,对于实施人才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开发,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市县乡机构改革平稳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各级人事部门按照人一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了人事宏观 管理,加快了人事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行了机关工资统一发放的制度,初步建立了人员和工资计划与预算拨款相结合的制约机制,继续推进工资总量分类调控,逐步形成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格局,省级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平稳进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临时人员清理清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做好"十五"计划开局之年的人事计划工作,根据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现将200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1年人事计划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要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指示,按照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关于落实人才战略任务和推动两个调整深入发展的部署 ,继续深化人事计划体制改革,加强人事计划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快建立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宏观调控体制,发挥人事计划的导向作用,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计划安排 (一)职工人数计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市县乡机构改革精简行政编制20%,实际精减人数约90万人。为了确保人员分流安排任务在三年内完成,2001年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继续实行从紧政策,机关要按照确定的人员精简比例,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全国机关职工人数计划安排比上年减少30万人;事业单位尤其是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人员增长,着重优化人员结构。考虑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军转干部安置等政策性优先的增人因素,全国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安排比上年净增30万人。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增减相抵,全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控制在2000年底的规模之内。 (二)工资总额计划。2001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2000年计划增加669.6亿元,增长18.2%。随文下达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增加126.8亿元,主要包括:转正定级增资及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增资、工龄及教、护龄津贴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正常增资项目。调整工资标准和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资指标另行专项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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