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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人事部 公安部 【颁布日期】:2001-7-3
【法律文号】:人发[2001]74号 【执行日期】:2001-7-3
人事部 公安部
人发[2001]74号
【字体: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4: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见表
  二、女子组   见表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条,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
  测验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到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一小块平坦地面,量尺。
  测验方法:划一条横线,受测者站立横线后,脚尖不得越过横线,起跳时两脚必须同时离地,落地后不得再移动脚位。测量跳远距离时,以脚跟末端与横线的垂直距离为准。
  四、引体向上
  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测验方法: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壁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五、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动作规格: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及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测试方法:测验时两人一组,一人计时,一人计数(25岁以上组不计时,但中间停顿不得超过5秒钟,否则测验无效)。一分钟到时或最后一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测定过程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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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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