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1-6-19
【法律文号】:中办发[2001]14号 【执行日期】:2001-6-19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办发[2001]14号
【字体: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是各国在21世纪综合国务竞争中能否赢得主动的决定性因素。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从总体上说,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新世纪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人才资源,是全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重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体制创新,政策创新、观念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相适应。
  2、工作目标。进一步营造遵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创业的社会氛围,创造、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政策与法制环境,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健全在党委领导下,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我国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适应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政策
  3、加强人才宏观调控。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根据全国人才的总量,结构以及人才的地区、行业分布状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逐步形成有效的人才宏观调控机制。当前,要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的实施,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的人才,各类高新技术人才,以及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专业人才,提出培养、吸引和使用的导向及宏观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人才调控政策。
  4、促进人才流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制定双向兼职、短期 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政策,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加强对留学人员派出和在外学习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大及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加历创业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留学人员回国任职、工资津贴,科研经费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 、子女入学等各项政策规定。加快留学生人员创业园区建设。为海外华侨回国及海外华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树立"大人才"观,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吸引各类优秀人才。
  
本文共5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同意印发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问题的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同意建立民政农业体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同意建立农业等5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反射疗法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优秀鉴定所(站)优秀工作者和限期整改及撤销的鉴定所(站)名单的函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