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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4-1-20
【法律文号】:鲁劳社[2004]1号 【执行日期】:2004-1-20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鲁劳社[2004]1号
【字体:  
关于印发《2004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4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4年劳动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体系,健全五个机制的总体思路,深化改革,解决矛盾,夯实基础,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工作摆布上,由重点突破向全面发展转变;在管理对象上,由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向多种所有制经济转变;在服务范围上,由以城镇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在管理手段上,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转变。
  2004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省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90万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5万人,"4050"人员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新增100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0万人,比上年增加50万人;基金征收185亿元,比去年增加15亿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的达到5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4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基金征收73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730万人,比上年增加20万人;基金收入15亿元。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0万人,比上年增加60万人;基金收入55亿元,比上年增收10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0万人。技校招生10万人,新培训技师1万人,培训企业在职职工100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万人),组织劳动力预备制培训1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力争突破45万人。补发拖欠职工工资7亿元,拖欠总额下降50%。
  一、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继续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就业再就业 工作作为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狠抓各项优惠政策落实。重点抓好税费减免、主辅分离、小额贷款,各项补贴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四项鼓励政策和新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和发放工作。
  (三)加强劳动务市场建设。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要求,重点搞好市级劳动力市场建设。全省17个市都要建立规格适中,信息灵通、服务全面的劳动力市场。省选择10个县(市)建立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县级示范基地,扶持30个欠发达县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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