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科技干部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北京大学、复旦大学1989至1991年学生入校后,先到军队院校进行一年军政训练,第二年再回本校按专业进行正常学习。关于这批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毕业参加工作后,根据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认定其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后,再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对其任职年限的要求可较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任职年限减少一年。 三、凡经国家教委批准,入学后到军队院校集中一年时间进行军政训练的学生,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均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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