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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人事部 公安部 【颁布日期】:1997-4-17
【法律文号】:人发[1997]39号 【执行日期】:1997-4-17
人事部 公安部
人发[1997]39号
【字体:  
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

  近几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发扬不怕流血牺牲、不畏艰难困苦的革命精神,忠实地履行了保卫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神圣职责。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英勇奋战,顽强拼搏,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这些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己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业绩显著。他们当中有的在领导岗位上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有的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带病工作,以顽强的毅力坚持战斗在第一线;有的长期扎根贫困、艰苦地区,以苦为乐,忘我工作;有的克己奉公,严格执法,廉洁自律,一尘不染;有的面对凶残的犯罪分子临危不惧,英勇善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的一心扑在科研工作上,克服种种困难,呕心沥血,废寝忘食,为公安科技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有的心里时刻惦记着群众的冷暖疾苦,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大力支持。
  为表彰他们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民警献身公安事业,推动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人事部、公安部决定:授予谢冬生等99名同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人事部、公安部希望受到表彰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做出新的贡献。全国公安系统广大民警要以他们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为实现"九五"计划和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五大的胜利召开。
  附件: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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