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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人事部 【颁布日期】:2000-6-15
【法律文号】:人发[2000]68号 【执行日期】:2000-6-15
人事部
人发[2000]68号
【字体:  
关于开展200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跟踪世界科技前沿,投身科技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中做出新的成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的精神,今年继续进行第十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对人员的选拔推荐要强调质量,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1.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研、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标准条件。推荐人选必须是确属学术造诣高深,是某一学科领域的奠基者或带头人;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上成果突出,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具有重大科学技术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保卫国家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3.严格选拔推荐的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必须先由基层各单位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确定后报省、区、市或部、 委、局人事部门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省委省政府或部、委、局审核把关后报人事部。选择推荐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和竞争性,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使进入的人选确属是公认的优秀者。
  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科研、教育体制改革后,一部分原由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现已脱钩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今年的选拔工作按新的隶属关系推荐人选。
  三、为了鼓励从事国防工业尖端技术研究的科技人员,发扬"两弹一星"的精神,加快先进武器的研究开发,今年对"杀手锏"项目单列指标,由国防科工委会同解放军总装备部研究人选上报。
  四、具体要求
  1.上报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一份;人选一览表和人选统计表各一份(表要打印,盖省市或部门章);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版)。
  2.推荐人选请注意在"跟踪标记"一栏按要求打标。
  3.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0年11月10日。
  各地区、各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做好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
  中共中央各直属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部门可参照上述原则开展今年的选拔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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