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随着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近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68号)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确定了90家医疗机构为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综合9家,专科5家,中医3家,对内服务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0家。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并做好本次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
附件:
1、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2、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
3、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名单
4、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名单
5、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
附件一
北京市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9家
编码 医疗机构名称 经营性质 等级 邮编 单位地址
朝阳区:1
05110066 北京惠兰医院 营利性 一级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正汇科技大厦
丰台区:3
06110027 北京丰台长峰医院 一级甲等 100039 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新村291号
06110028 北京丰台永南医院 一级合格 100076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南木樨园66号
06110029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医学院医院 二级 100071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昌平区:3
14110029 北京广慈医院 一级 102209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平西府街27号
14110030 北京市昌平区博仁医院 一级 102200 北京市昌平区水屯商业街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