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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取得金牌或在国际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的。 (二)具有本市户口55周岁以下的从业人员,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上海市技术能手”。 1、有被同行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在本市或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市或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导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市或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市或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 5、在市一类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二名,二类技能竞赛获第一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 6、能热心传授技艺、绝技,培训技术工人,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成绩显著。 四、申报、推荐、审批工作程序 申报工作:申报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上海市技术能手,由申报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的所属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报。 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和评选相结合的办法,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对各自所属单位按评选条件和名额自下而上组织评选推荐,填写推荐表,报市技能人才评选办公室。为了鼓励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岗位成才,在评选中必须是本行业,本区域内主体工种现岗位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女性要有一定比例。 审批工作:市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的技术能手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员名单(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获奖名单将从“上海市技术能手”候选人名单中产生),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室会议批准。 五、表彰、奖励 “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上海市技术能手”每二年评选、表彰一次。“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每次评选表彰十名。“上海市技术能手”每次评选、表彰一百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持召开表彰大会,向“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上海市技术能手”获得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评审,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并由所在单位聘任,享受技师、高级技师有关福利待遇。 各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可参照本市“上海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的意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能手”表彰、奖励制度,以提高工人的社会地位和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发展。 附件:(本刊略)1、上海市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申报表 3、上海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4、“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上海市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 5、1998年度 “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市技术能手”评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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