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人事部 【颁布日期】:1991-11-1
【法律文号】:人调司函[1991]22号 【执行日期】:1991-11-1
人事部
人调司函[1991]22号
【字体:  
关于报送1992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计划的函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89]9号)的有关规定,1992年,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等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的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及国家公派和自费留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现将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等所属在京企业,事业单位1992年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计划的有关表格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并对计划作出详细说明,以部委名义于1991年11月30日前报我司。逾期不予办理。
  附表一:1992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拟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计划表见表
  附表二:1992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拟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专业统计表见表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全国铁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和废止烟草工业劳动定额定员有关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日报在工会工作全局中重要作用的通知
·关于举办环迅杯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武警部队转业志愿兵集中移交工作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评选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劳社厅函[1998]118号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废止劳社厅函[1998]118号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中央直接管理企业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的通知
·废止的粮食行业标准目录
·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关于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两个复函的通知
·关于将卫生援藏纳入对口支援工作用关问题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