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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人事部 【颁布日期】:1990-2-25
【法律文号】:人计发[1990]4号 【执行日期】:1990-2-25
人事部
人计发[1990]4号
【字体:  
关于落实1990年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通知

  1990年劳动工资计划(草案)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1990年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和《国家计委关于1990年劳动工资计划的简要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落实1990年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1990年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工作要以维护稳定为前提,以治理整顿为核心,其指导思想是: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充实基层。
  各地区、各部门的人事部门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认真贯彻十三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从严从紧地安排好今年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
  二、1990年国家对各地区、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即按计划增加数和年末到达数进行控制和考核。
  三、今年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的计划指标仍主要用于接收国家统一分配人员,重点是充实基层。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家统一分配人员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对到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的国家统一分配人员,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策和具体措施上给予支持和鼓励。
  各地区、各部门接收国家统配人员后,还有增人指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招收一些社会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新职工。在招收职工时,应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大学"自费走读"毕业生和非在职的"五大"毕业生中如收。
  四、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特别是省以上党政机关增人。党政机关确需增人时,要认真按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所需人员应首先从党政机关内部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
  五、今年的自然减员指标留给各地区、各部门集中使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地(一般应从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下1个月起)为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
  六、大力压缩计划外用工,认真完成国家下达的清退计划外用工计划。清退的重点是近几年来自农村的各种形式的计划外用工。1989年没有完成清退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转入今年继续完成。今后,各地区、各部门使用的计划外用工,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自然减员和清退计划外用工后的空额指标集中起来,本着以减定补、多减多补的原则,同国家下达的增人指标统筹安排,确保国家统一分配人员的安置,结余指标可用于社会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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