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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1999]1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昆明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的重要意义。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是党和政府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特别是对中低收入职工的关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这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二、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的有关资金,均已分别拨到有关县(市)区、部门和企业,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检查,确保资金在9月15日前足额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调整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方案,切实把握好工资调整工作的重点和原则,按照工资调整的内容和对象妥善处理好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四、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公司)职工 工资调整由主管部门审批,市人事劳动局备案,并抄报市财政局;企业领导干部晋级增资按干管权限审批;企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发放计划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劳动局追加。 五、各县(市)、区企业工资调整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市人事劳动局备案。 六、城镇集体企业可参照国有企业工资调整方案执行。 七、在贯彻云政办发(1999)198号文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报市人事劳动局集中反映,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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