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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杭州市劳动局 【颁布日期】:2000-6-21
【法律文号】:杭劳险[2000]135号 【执行日期】:2000-6-21
杭州市劳动局
杭劳险[2000]135号
【字体:  
关于下达200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局,萧山市社保局、余杭市社保委,市级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劳社复[2000]14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0年正常调整的实际水平,经研究,我市200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从2000年7月起调整为30元、35元、40元三档。其中,杭州市区2000年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发给,各县(市)2000年退休人员分别在30元、35元、40元三个金额中,由各县(市)劳动局确定一个金额,作为本县(市)2000年退休人员的过渡性调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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