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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3-8-11
【法律文号】:京劳社资发[2003]142号 【执行日期】:2003-8-1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资发[2003]142号
【字体:  
关于对北京市2002年部分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发布预警预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主管局、各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总公司劳动处: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劳社资发[2000]231号)精神,依据2002年企业人工成本统计数据资料,经过整理,你单位所属            户企业的人工成本占增加值、人工成本占总成本、人工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三项投入产出指标的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企业2003年工资决策和生产经营效果将产生不良影响,应引起警示。现将预警通知发给你们,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所属企业人工成本统计数据的管理。从人工成本统计报表数据的整理、汇总情况看:2002年的报表数据填报质量有所提高,说明我市的人工成本培训和企业人工成本统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填报数据漏项现象比较严重;一些企业对报表指标内涵理解不清,造成填报错误;还有部分企业存在填报不认真,造成数据间平衡关系明显错误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本行业及全市企业人工成本数据的汇总和有关分析指标。问题较多的如:对增加值指标数据的采集不准确,反映出一些统计人员对该指标的理解仍然存在着差距;人工成本指标填报明显错误,有的填报过低,甚至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单位在岗职工及不在岗职工人数填报明显错误,影响整个行业平均人工成本指标的准确等。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应认真学习人工成本报表的填报要求,指导所属企业重新整理2002年人工成本数据,在今后的人工成本报送中,严格核实企业的人工成本报表,避免发生各种填报错误,切实提高报表质量,对于屡次填报错误的单位,我们将予以通报。
  二、结合北京市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所属企业中人工成本投入产出三个比重指标超过同行业水平的企业,要加强对工资增长幅度的调控。特别是对于1998年至2003年六年中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提出预警的企业,各单位要重点指导企业分析原因,找出企业人工成本管理与工资决策中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遵循工资指导线,认真修订2003年工资总额计划,在下半年合理调整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
  三、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劳社资发[2000]231号)精神,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行业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对本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实施监控与指导;总结本系统所属中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的典型,推广企业通过加强人工成本管理来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合理适度增长的经验,全面提高本系统企业人工成本管理水平。
  四、继续加强人工成本培训工作。各单位应组织本系统企业的人工成本培训,促进企业人工成本统计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
  附件:2002年人工成本预警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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