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杭州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颁布日期】:2002-12-2
【法律文号】:杭房基[2002]14号
【执行日期】:2002-12-2
杭州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杭房基[2002]14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区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工作,现将《杭州市市区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印发给你们,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不变,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市区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权益,方便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现对杭州市市区机关、事业、企业职工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作以下界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基本工资部分。
1、实行职级工资制人员基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技术工人基数=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普通工人基数=岗位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二)津(补)贴等部分。
1、省规定的职务(岗位)津贴;
2、浙人薪[2001]8号文件规定的工作人员补贴;
3、省规定保留的物价、福利性等津(补)贴93元;
4、市定岗位补贴;
5、市定福利性补贴70元;
6、人民警察警衔津贴;
7、原2‰或1%奖励一级工资的保留金额;
8、按省“六条意见”套改高出部分的保留金额;
9、月物价补贴35元;
10、误餐补贴100元;
11、电话费补贴、通讯补贴费;
12、省市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特岗位津贴;
13、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按上年度的统一标准/12);
14、增发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上年度金额/12,下同);
15、允许发放的预算外福利补贴(按上年度的统一标准/12)。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基本工资部分。
1、实行职员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人员基数=职务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2、工人基数=技术等级(等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二)津(补)贴等部分。
1、省规定的职务(岗位)津贴;
2、浙人薪[2001]8号文件规定的工作人员补贴;
3、省规定保留的物价、福利性等津(补)贴93元;
4、市定岗位补贴;
5、市定福利性补贴70元;
6、原2‰或1%奖励一级工资的保留金额;
本文共
2
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调整“基准浮动”工资分配
下一条:
关于进一步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
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
关于颁发《浙江省发放住房补贴和缴提公积金计算工资基数的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2007年度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
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
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
转发市房改办关于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区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的通知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上海61年下放工人已享有每月养老金,现户口所在地被征地,还能享受征地待遇吗
请问,我父亲的房屋公积金从2002年12月31日后,单位就没有继续缴纳至今日,请问单位是否应补缴?
我辞职多年后,企业破产了,我能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是不是企业必须缴纳的?
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公司是否就必须为员工交公积金?
硕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有规定吗?
我单位没有给员工买房屋供基金如何投诉
请问江西南昌96年房改前立的房产遗嘱有效吗?有那些法律依据?
301医院为何可以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它归哪个部门管?
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印度预计截至3月底将有1000万人失业
政协委员1千万培训民工 呼吁成立再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农民工纳入“双联”扶助对象 将提供生活救助
谢树林调研劳动保障工作 继续扎实搭建就业平台
望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每年5000万奖励创业典型
湖南全面建立低保制度 362万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我国:困难化企可缓缴社保力争不裁员
吉林省出台暂行办法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郑功成称:劳动所得严重偏低 主张提高工资收入
政府要慷慨地促成社保“自由行”
相关劳动法解析
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意义剖析
天津市购房个人贷款问答
政 策 咨 询
外企人提问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改革政策问答
北京市住房改革政策问答
武汉市住房改革及公积金问答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概 念
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