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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开展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供参阅。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内外群众对各级干部的监督,尊重广大群众考评和挑选"公仆"的权利,是当前深入改革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广东省委组织部和北京市委组织部紧紧抓住这个环节,吸取前一段经验,从当前实际出发,提出在全省、全市普遍推行的意见,报经省、市委批准后实施。他们这样做,不仅有助于开拓选拔人才的视野和渠道,促进干部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造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竞争环境,激励更多的干部为实现现阶段的宏伟目标奋发进取,而且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大有益于健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希望凡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从今冬明春开始,结合年终总结工作,由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属一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县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考评,重点考评工作实绩;在此基础上,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考评的干部是否胜任现职进行民意测验。群众民主考评要同组织考核相结合,落实到公道正派地对待干部的功过是非、实施升降奖惩上。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注意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并形成制度。 附一: 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开展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198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加速领导班子"四化"建设,根据省委关于在今年下半年对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同时开展民主推荐干部的工作的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议、测验的范围和参加人员 这次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对象,是市(地、州)、县党委、政府,省直部委办厅局和副厅局级以上行政性公司、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民主推荐干部,也是推荐上述范围领导班子的成员以及后备干部的人选。 对市(地、州)、到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由同级其他几套班子和部委办局的领导干部及下一级几套班子的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对省直部委办领导干部的评议和测验,由本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对厅局、行政性公司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的评议和测验,由本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下一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干部,参加人员的范围可适当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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