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1997-7-21
【法律文号】:深劳培[1997]129号 【执行日期】:1997-7-21
深劳培[1997]129号
【字体:  
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劳培[1997]129号
  各区劳动局、各工商分(区)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劳动部统一印制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深圳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洗发熟练工的《岗位合格证书》暂列入职业资格证书范围。
  二、我市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首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工种)是:美发师、美容师、洗发熟练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热器具与电动器具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钳工、镗工、车工、铣工、磨工、电工、电焊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按摩师、调酒师。
  从今年9月1日起,在特区内对从事以上职业(工种)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从来人员实行初级技术等级为起点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洗发熟练工暂实行持岗位证上岗制度。宝安区、龙岗区从1998年5月1日起实行。
  三、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从事第二条 所列职业(工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招用上述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应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从事第二条 所列职业(工种)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及从业人员须交验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开业、经营。
  四、现已持有美容师、美发师岗位证书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应按受本职业(工种)所要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参加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的技能鉴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美容师、美发师岗位证书有效期到1998年5月1日。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招用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经督促仍不整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营业。劳动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列入劳动年审和工商检验照的内容。
  附:深圳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首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工种)
  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公布维修电工等28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今年上半年全省技工学校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改进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意见
·关于在全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的通知
·关于2003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报考办法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