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1998-2-16
【法律文号】:粤府办(1998)7号 【执行日期】:1998-2-16
粤府办(1998)7号
【字体:  
关于解决新丰江水库移民和粤北石灰岩地区外迁人口入户问题的通知

  关于解决新丰江水库移民和粤北石灰岩地区外迁人口入户问题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茂名、肇庆、清远、揭阳市人民政府,省计委、公安厅、电力局、扶贫办:
  近年,我省新丰江水库库区移民和粤北石灰岩地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两缺”人口,通过投亲靠友或自找门路主要流动到广州、深圳、珠海、韶关、东莞、惠州、肇庆、中山、江门、佛山等地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工作。这些人有的已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但仍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这部分人,潜伏着不安定因素,随时有倒流的可能,影响全省扶贫攻坚任务完成。解决新丰江水库移民和粤北石灰岩地区外迁人口入户问题,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我省扶贫开发步伐所作出的重要决定,也是多年来扶贫攻坚工作的经验总结。这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问题。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的决定上来,从帮助山区脱贫臻富、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为省分忧解难的行动,以积极主动态度,克服各种困难,尽快妥善解决移民入户等问题,为已流动到富裕地区工作并符合本通知所列条件的“两缺”人口办理入户手续,以彻底根除返贫现象。现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通知如下:

  一、入户对象界定。
  (一)新丰江水库移民中的“两缺”人口,他们通过投亲靠友或自找门路已居住外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其户口可迁入现居住地:
  1.1997年4月1日前已举家(父母、夫妻、子女)外迁,在现居住地居住满3年,并解决了住房(其亲友为其解决住房或自购、自建及租用房屋均可)、生活来源较稳定的。
  2.在现居住地被人收养为子女,并按规定确立了正式收养关系的;或因婚姻关系男到女家落户未解决户口的。
  (二)石灰岩地区外迁人口是指清远、韶关两市所属乐昌、乳源、连州、连南、阳山、英德、清新7个县(市)47个石灰岩乡镇内,列入省、市政府组织的“两缺”人口异地安置计划,于1997年4月1日以前,通过政府出面联系或投亲靠友自找门路,举家搬迁到外市从事代耕或从事二三产业的外迁户。具备以下三个条件者应准予入户:
  1.与现居住地集体或农户签订了代耕合同,并从事代耕满5年的;或在当地已购买耕地的。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贯彻国发[2005]38号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
·转发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小水电议案省级资金及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粤劳社〔2004〕40号文有关问题的批复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